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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4无人机标准化工程示范项目顺利通过集团验收
时间:20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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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集团公司李锋总工程师率领航天标准化工程验收组一行莅临我院,对我院CH-4无人机标准化工程示范项目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审查验收。此次验收组专家包括集团公司质量技术部、航天一院、航天九院及标准化院的有关领导及专家。我院王晓军副院长、集团公司驻院质量监督验收代表室、质量安全部、财务管理部、十一部的主要领导和人员参加了会议。

2011年以来,集团公司以“不断提升航天软实力、加速推进航天科技工业新体系建设”为目标,大力推进并实施了航天标准化工程。由我院承担的“CH-4无人机标准化工程示范项目”作为集团公司16个型号标准化示范项目之一,圆满完成了全部研究内容。三年来,我院积极推进该示范项目的深入开展,在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及培训宣传等方面狠下功夫,始终强调阶段总结与科学提炼,不断探索紧密结合型号研制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完成了示范项目方案设计、标准适用性分析、型号岗位标准目录、无人机标准体系研究、“三化”设计及标准化经济效益分析等研究内容,围绕型号研制实际需求,制修订急需和关键标准共计26项,示范项目实施效果显著。

验收组听取了示范项目工作总结汇报,查阅了见证资料,一致认为“CH-4无人机标准化工程示范项目”资料完整详实,经费使用合理规范,技术标准具备先进性和可操作性,项目研究成果在国内无人机领域具有广泛推广示范作用。李锋总工程师对我院在无人机型号标准化领域取得的进步和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我院在后续标准化二期工程中继续突破创新,形成精品和亮点。在示范项目的牵引和带动下,我院的标准化管理与策划能力、技术基础保障与支撑能力等均得到了较快提升,为后续型号研制生产的规范化及产业化进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