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集团公司党组有关工作部署,研究审议院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启动部署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院党委书记王献雨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院长胡梅晓提出工作要求,院党委班子成员、院本部各部门和院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院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穿学习教育始终,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讲好纪律党课,加强警示教育、解读培训,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衔接起来,与落实中央巡视整改统筹起来,同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合起来,更好推进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注重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要强化监督检查,反对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为全面履行强军首责、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