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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第二届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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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我院第二届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新科研楼二层多功能厅隆重召开。会议正式开幕前,召开了短暂的预备会议,106位与会代表一致同意通过大会议程(草案)。上午9时,大会在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正式开幕。上午会议的执行主席由院党委书记郭京朝、副院长朱鹏程、王玉军、工会副主席罗成担任。罗成副主席主持会议。

工会主席高明君以《融入中心  履行职能  服务大局  共建和谐》为题目,向大会作2012年院工会工作报告。2011年,院工会遵循“融入中心、促进发展、深化民主、切实维权”的方针,求创新、求转变,全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院工会将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职工幸福指数和全力推动空气动力大型科研生产联合提建设”为根本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争创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这一件大事,推动建家活动升级;健全“职工保障和职工救助”两个体系,形成帮救保障机制;分层次、有重点地加快“和谐劳动关系、工会创新文化、工会组织和队伍”三项建设,提升服务职工能力;设置“工会工人先锋综合奖、职工建言献策奖、职工建功立业奖以及班组建设成果奖”四大奖项,激励职工爱岗奉献;开展“文艺类、体育类、管理类、技术类和技能类”五类竞赛,搭建价值展现平台;实施“精英工程、帮困济贫工程、惠民暖心工程、创新工程、员工发展工程”五大工程,固本强基全面发展;加强学习平台和活动平台建设,为职工成长成才打造绿色通道,提高职工幸福指数。

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祝艳同志受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托,作工会经费审查报告,详细汇报了2011年院工会经费收支的基本情况和工会财务工作情况,并建议增加工会经费使用透明度、强化财务预算管理、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从而提升工会财务工作水平。

王玉军副院长受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委托,根据《十一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作院务公开报告,分别详细汇报了院重大改革方案、发展规划、重大经营决策、资产重组以及2011年院经济运行、2011年人力资源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情况。

朱鹏程副院长作创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实施方案报告。自2008年9月被国防邮电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以来,院工会始终重视建家工作,今年正式提出创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工作要求,将坚持服务大局、切实维权、依靠职工、创新发展、齐抓共建的原则,从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建家升级工作,计划于今年年底完成申报。

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我院积极开展推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相关工作,经过调研论证、成文公示等阶段,现已起草完成了《十一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以及与之相配套的4个管理系统共7个制度文件。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王志照同志就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及劳动用工管理配套制度文件的情况作了说明。

院办公室副主任蒋向东同志作《旧房价格折算》方案说明报告。我院将根据《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调配管理办法》(国管房改【2009】211号)相关规定,以国管局批准的3787元/㎡的基准价格,对我院腾退和空置的旧有住房进行评估。

下午,全体代表分成四个小组,分别就上午汇报的6个报告及相关的3个决议进行讨论。随后,在工会主席高明君的主持下,大会主席团成员及各组正、副组长共同听取了小组讨论的情况汇总。

下午会议的执行主席由院长李锋、副院长马汉东、工会主席高明君、二所党总支书记纪扬担任。16时,大会闭幕式正式开始。工会副主席罗成主持会议。李锋院长和有关业务部门领导首先就分组讨论中反应集中的带薪休假制度执行、取暖费发放、住房公积金缴纳、女职工分房等问题作了解释说明。

随后,马汉东副院长宣读了工会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工会经费审查报告决议(草案)、创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实施方案报告决议(草案)。全体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通过以上三个决议以及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及劳动用工配套制度文件、职工旧房评估基准价格方案。

李锋院长作为院方首席代表与工会方首席代表高明君主席正式签署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郭京朝书记致闭幕辞,他要求各位代表要把大会的精神和成果及时传达给单位部门的职工同事,实现信息与成果的共享。16时50分左右,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闭幕。(汪琪婧)